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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第二人民医院(汕尾逸挥基金医院) 赴港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制度
  • 2020-07-25
  • 来源: 汕尾逸挥基金医院
  • 发布:汕尾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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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赴港人员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20]45号),我院作为定点核酸检测医疗机构之一,按要求做好赴港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标本采集、检测、检验结果报送工作。

一、制定相关工作流程,设立绿色通道实行预约制度。
二、指定专人负责:罗伟,院长助理,电话:13927908168。
三、指定联络员:罗焕荣,急诊科副主任,电话 13502387922。联络员应熟悉工作流程,加入“赴港人员核酸检测医疗机构工作群”,应向赴港人员做好解释和引导工作。
四、对赴港人员身份进行识别后开展核酸检测工作,并在广东省新冠病毒检测系统中注明:赴香港。
五、采样后2小时内将标本送至实验室,实验室收到标本后6小时内完成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准确上报至广东省新冠病毒检测系统。

202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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