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今日热点
想在汕尾创业的看过来,这些福利与你息息相关!
  • 2021-01-07
  • 来源: 南方+
  • 发布:0660zx
  • 阅读量:

记者从汕尾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0年12月29日,汕尾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汕尾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落实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三个文件。这三个文件的印发施行,意味着汕尾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企业开办便利化提升再创新高度。

推行申报承诺制,住所登记“零门槛”

去年12月29日,《汕尾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简称《规定》)出炉,正式推行商事主体住所自主申报承诺制,即商事主体只需要填写自主承诺申报表和承诺书,在网上或政务窗口进行企业开办流程,无需提交经营场地的不动产登记证、租赁协议、居委会证明等文件,实现商事主体住所登记“零门槛”。

“这样既方便了商事主体办理登记,又减少了居委会的工作量,提高了企业群众办事效率,减少了跑动次数,真正实现‘零跑动、零费用、指尖办’。”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李剑锋说。

此外,《规定》还实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各地可将其管理的创业园、产业园、创业空间、孵化器的全部或部分地址以“一址多照”形式用于入驻企业的集群登记,方便各类企业入驻。商事主体可以在其住所以外增设不需要前置许可的经营场所,同一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可以不需另行登记。

值得一提的是,《规定》还允许从事电子商务的个体工商户以网址登记为经营场所。比如某个体户在淘宝平台注册了店铺,那么其登记的经营场所就可以是其淘宝店铺的网址。

推进“照后减证”,审批不再难

众所周知,“证”和“照”是市场主体进入市场的两把钥匙。营业执照是登记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给市场主体的主体资格证明。许可证是审批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给特定市场主体的凭证。对于需要许可的特殊经营活动,光拿到“照”还不够,要取得行业部门的许可证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证照分离”就是针对与企业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许可事项,采用适当管理方式将许可类的“证”与营业执照分离开来,尽可能减少审批发证,简化依然繁琐的行政审批手续,大力推进“照后减证”,把更多精力从关注事前审批转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着力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问题。

根据《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尾直接取消审批2项(分别为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实行告知承诺13项、优化审批服务101项。直接取消审批的事项不再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持有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由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供材料后予以审批,由业务监管部门对其进行监管;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由行政审批部门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审批效率,助推企业加快办理经营许可。 

你的刻章费,政府来买单

为进一步降低开办企业成本,汕尾借鉴广州、深圳的先进经验,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

“‘刻章免费’所承载的意义,不仅仅是减轻了企业的负担,更是我们政府给新办企业送去一份礼轻情意重的开门礼,是我们政府锐意改革、支持企业投资创业的决心和诚意。希望创业者切切实实感受到汕尾营商环境优化所带来的便利。”李剑锋说。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在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新开办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可在企业成立时享受免费刻制印章服务。每户新开办企业可免费刻制本企业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各1枚,合计3枚,刻制完毕后,通过汕尾市政务服务中心“一窗通取”窗口,实现印章与营业执照、发票和税控设备一次发放。

 【记者】陈欣欣 南小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